移動式LED防爆泛光工作燈
防爆電器分哪些類型
防爆電器類型按具體使用環境的不同分為二類:一類為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二類為工廠用電氣設備。根據電氣設備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特點、為防止其點燃爆炸性混合物而采取的措施不同,分為下列八種形式:
(1)隔爆型(標志d);是一種具有隔爆外殼的電氣設備,其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壓力阻止內部的爆炸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適用于爆炸危險場所的任何地點。
(2)增安型(標志e)。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也不會產生足以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在結構上采取種種措施來提高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認可的過載條件下產生電弧、火花和高溫。
(3)本質安全型(標志ia、 ib):采用IEC76一3火花試驗裝置。在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混合物。這種電氣設備按使用場所和安全程度分為ia、ib兩個等級。ia等級設備在正常工作、一個故障和二個故障時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ib等級設備在正常工作和一個故障時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4)正壓型(標志p):它具有正壓外殼,可以保持內部保護氣體,即新鮮空氣或惰性氣體的壓力高于周圍爆炸性環境的壓力,阻止外部混合物進人外殼。
(5)充油型(標志U}:它是將電氣設備全部或部分部件浸在油內,使設備不能點燃油面以上的或外殼外的爆炸性混合物。如高壓油開關即屬此類。
(6)充砂型(標志q):在外殼內充填砂粒材料,使其在一定使用條件下殼內產生的電弧、傳播的火焰、外殼壁或砂粒材料表而的過熱均不能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
(7)無火花型(標志n):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點燃周圍爆炸混合物,且一般不會發生有點燃作用的故障。
8)特殊型(標志s):指結構上不屬于上述任何一類,而采取其他特殊防爆措施的電氣設備。如填充石砂型的設備即屬此類。
根據爆炸環境出現的頻率和持續的時間把危險場所劃分為不同的區域。
氣體場所分為三個區域:0 區、1 區和 2 區。
燈具常規配置為泛光,如要求提供聚光工作方式,請在訂貨時注明,聚光在其型號后面加“J”,如GAD50-J或者GAD503B-J。
任意調節
GAD503B技術參數:
GAD50型
配用光源:LED
工作電壓:24V
額定功率:35W
光通源:3200Lm
平均使用壽命:1000000h
連續工作時間:≧10h
額定電壓:24V
額定容量:20Ah
充電時間:≧12h
電池使用壽命:約1000次循環
外形尺寸(長×寬×高):270×228×600mm
三角支架高度:3m
防護等級:IP65
重量:15kg
GAD503B型
配用光源:鹵素燈
工作電壓:24V
電池容量:20Ah
額定功率:60/35W
光通源:850Lm
平均使用壽命:3000h
連續工作時間:強光:>6h 弱光:>10h
充電時間:≧12h
電池使用壽命:約1000次循環
外形尺寸(長×寬×高):270×228×600mm
三角支架高度:3m
防護等級:IP65
重量:1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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