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對“賣梳子給和尚”這個常見的營銷案例都非常熟悉了吧。這個案例是國內傳銷、保險經理給下線洗腦的常用案例。
雖然這個案例已經有很多人吐槽過了,包括馬云爸爸過,
曾經有一個培訓師給他的員工講,如何將梳子賣給和尚,我一聽說就把這個培訓師開除了。
那么今天小編就來吐槽一下,這個“賣梳子給和尚”的梗有多爛。
*先,這個故事案例,給推銷人員打打雞血還可以,如果硬要說他是“營銷”思維,就有點牽強了。管理學**德魯克說過:“營銷的目的就是要使推銷成為多余。營銷的目的在于深刻地認識和了解顧客,使產品適合它們的需要,從而形成產品的自我銷售。”
通俗來講:
就是在產品誕生之前,就要先確定目標客戶,然后根據目標客戶的需求,確定商品的功能設計、價格、渠道等方面。營銷要做到產品之前
而這個案例,卻是先確定產品再確定客戶,這種商業模式無疑是非常落后的。像一些傳銷的日化用品和一些雞肋保險對于普通人就是沒用的東西,就像梳子于和尚。
那么為什么這個案例會流傳的那么廣呢,無非就是一些公司想突出“不是我們產品不行,而是你水平不行。”而正經做營銷的人,對這個案例都是非常鄙視的。因為和尚這個客戶群體本來就少,市場又小,梳子也沒法滿足他們的痛點。
再一點我們不看營銷與銷售的關系,在來看看這個案例給出的標準答案。“讓寺廟中的高僧,為梳子開光,取名為“積善梳”什么的,然后賣給前來的香客。”這個答案卻是看起來還不錯,十分機智,但是我們從營銷的角度想一想。這是把梳子賣給和尚了嗎?這只是讓和尚做了分銷商。**購買者,還是長著頭發的俗人。并且這個案例在營銷策略上也是存在嚴重失誤的。
和尚本就是一個小眾群體,而這個群體中能買梳子的又是少數。
所以這個市場是個細分市場。稍微具備營銷學知識的同學,應該都知道,細分市場想要成立,必須包含五個要素,缺一不可。包括規模性、可進入性、可衡量性、差異性、相對穩定性這個案例,在可進入性上,算是勉強解決了。
但是這個細分市場,由于太細分,規模性上根本無法成立,通俗來講就是這個市場的營銷成功了,并且占據了這個細分市場的大部分,也不能盈利多少。再通俗一點就是這個市場太小,根本撐不起你付出的成本。所以我們為什么不找一個更加容易進入、更加具有規模性的市場呢,而偏要硬啃著一塊骨頭呢。這不是有病嗎?
并且小編在這里**還是想補充一下,將一件商品賣給**不需要他的人,體現的不是一名推銷員的能力,而是對一個消費者智商上的侮辱。
可能你說的天花亂墜,終于將梳子賣給了和尚,你感覺非常高興,老板甚至會對你大肆夸獎一番。殊不知,從此刻起,你永遠的失去了一個顧客。
和尚回到了廟里,滿心歡喜,可是幾天后他就會明白這個梳子對他毫無作用,那個推銷員,是個騙子。結果會怎么樣?
等你再一次向他推銷木魚袈裟**他需要的東西時,他也不會買了,因為在他心里,你已經被打上了一個唯利是圖的奸商的標簽。
為了一把梳子的利益,失去了商人視若生命的信譽,孰輕孰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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