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中規定:“本法施行前已登記設立的公司,出資期限超過本法規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應當逐步調整至本法規定的期限以內。”至于如何調整,小編認為可能有以下幾種方式:
一、減資或撤資
如果以前的公司有實際業務經營,但之前設立時認繳的注冊資本金太高,到期不能繳納注冊資本金的,可以選擇選擇減資方案。
(一)個人股東減資撤資
1、撤資收回金額>投資成本
需要交稅,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原實際出資額(投入額)及相關稅費
注意:
(1)股權收入是全口徑收入,既包括股權轉讓價款,也包括賠償金、違約金等價外收入。
(2)對非法人企業投資份額轉讓,比照股權轉讓進行個人所得稅處理。
2、撤資收回金額偏低卻無正當理由的
稅務局有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3、撤資收回金額<投資成本,但有正當理由
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注意:企業減資一般要公示45天,而新公司法在2024年7月1日實施,所以想要減資的公司要注意期限限制。
二、股權變更轉讓
如果已經確認到期不能繳納注冊資本金的話,如果有其他公司收購的話可以考慮轉讓,做股權變更轉讓。
三、注銷公司
如果公司沒有實際業務經營,可以做公司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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