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技術要求
3.2.1每座灰庫頂上應設1套布袋除塵器,共4臺布袋收塵器,其中2臺為MDC-200型用于粗灰庫與原灰庫頂部,2臺為MDC-380型用于兩個細灰庫頂部。凈化后的空氣直接排入大氣,經其過濾后的空氣含塵量不大于5mg/Nm3。布袋除塵器出口應設置高度不小于直徑6倍的排氣筒,并按規范要求在排氣筒上設置環境檢測孔。
3.2.2庫頂除塵器的過濾風速不大于0.8m/min,除塵器配有自動脈沖反吹裝置。布袋反吹清掃系統應為自動、有效,配有脈沖式噴吹儀,以清除灰塵。清掃系統必須具備在除塵器處于工作狀態下,連續運行的能力。濾袋的材料耐溫大于180℃,其實際使用壽命應不小于25000h。文丘里管、籠架要求涂塑或用相應材料。布袋除塵器需配備乏氣風機,除塵器所配乏氣風機的噪音,在距設備外殼1米,離庫頂頂面高1.5米處的噪音不得大于85dB(A級)。
3.2.3布袋除塵器應配有必要的監測控制裝置如壓差、濾袋破損、料位信號及脈沖反吹程序控制。布袋除塵器配帶的排風機應是耐磨型的,滿足連續運行工況下使用壽命不小于20000h。
3.2.4布袋除塵器室應滿足出入更換布袋方便的需要,整機應配帶必要的人孔、檢查門和平臺扶梯及排風機等。
3.2.5布袋除塵器底部設置格柵網,其結構滿足2個工作人員進入設備內部的安裝和檢修要求。
3.2.6布袋除塵器過濾效率不小于99.95%,濾袋材質宜選用覆膜滌淪針刺氈,克重550g/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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