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崗位技能培訓合格證
一、 培訓內容
對銷售代理企業從業者按照自愿原則實施崗位技能、安保、危險品運輸等基礎性培訓,培訓將延續此前內容,主要課程包括:
(一)民航銷售代理崗位技能培訓
1.初訓(國內客運/國內貨運/國際客運/國際貨運)。參訓并考試合格頒發《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崗位技能培訓合格證》,證書自頒發日起,有效期為三年。
2. 復訓(國內客運/國內貨運/國際客運/國際貨運)。持證人每三年進行一次復訓,復訓考試合格后在原證書上更新復訓記錄,復訓期滿后,注銷原有證書并換發新證。國際1800/本 國內1200/本
(二)航空運輸代理企業安保知識培訓
1.初訓。參訓并考試合格頒發《航空運輸代理企業安保知識證書》,證書自頒發日起,有效期為兩年。
2.復訓。持證人每兩年進行一次復訓,復訓考試合格后注銷原有證書并換發新證。700/本
(三)民航危險品運輸培訓
1.初訓。參訓并考試合格頒發《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訓練合格證》,證書自頒發日起,有效期為兩年。
2.復訓。持證人每兩年進行一次復訓,復訓考試合格后在原證書上更新復訓記錄,復訓期滿后,注銷原有證書并換發新證。4/5類1200/本
二、 培訓管理
(一)依據中國航協培訓管理辦法,民航銷售代理相關培訓合格證由中國航協培訓部統一歸口管理,負責印制、頒發、管理和統計。
《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崗位技能證書》更名為《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崗位技能培訓合格證》,此前按規定核發的證書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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