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公司由于某些原因不再經營了,又不想花錢記賬報稅的,那么就要及時辦理注銷掉。那么,民辦非企業注銷時剩余財產分配,是怎樣的?民辦非企業登記,是如何?民辦非企業注銷登記,又是怎樣處理?
一、民辦非企業注銷時剩余財產分配
二、 剩余財產按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處理。
三、 民辦非企業單位舉辦者對其投入的資產不再擁有財產權和處置權。
四、 剩余財產的處理,應當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機關的監督。
五、
六、
七、 二、民辦非企業登記
八、 許可依據
九、 國務院《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十、 申請條件
十一、 (1)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十二、 (2)有規范的名稱、必要的組織機構;
十三、 (3)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從業人員;
十四、 (4)有與其業務活動相適應的合法財產;
十五、 (5)有必要的場所。
十六、 許可程序
十七、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本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十八、 (2)民政部門現場勘察、核查、做出決定;
十九、 (3)民政部門向符和法定條件的申請人發放《登記證書》,并在一定時間內進行新聞公告。
二十、 許可期限
二十一、 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決定后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二十二、 提交材料
二十三、 (1)登記申請書;
二十四、 (2)業務主管單位的批準文件或許可證;
二十五、 (3)場地使用權證明;
二十六、 (4)驗資報告;
二十七、 (5)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身份證明;
二十八、 (6)章程草案,其中內容包括名稱、住所,宗旨和業務范圍,組織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產生、罷免程序,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章程的修改程序,終止程序和終止后資產的處理,需要由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十九、 三、民辦非企業注銷登記
三十、 1、許可依據:國務院《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三十一、 2、許可程序:
三十二、 (1)民辦非企業單位清算;
三十三、 (2)清算結束后15日內向原登記民政部門提出注銷申請;
三十四、 (3)民政部門做出決定。
三十五、 4、許可期限: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
三十六、 5、收費標準:
三十七、 6、需提交的材料目錄:
三十八、 (1)注銷登記申請書;
三十九、 (2)業務主管單位的審查文件;
四十、 (3)清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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