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范圍變更:
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之日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范圍規定在登記前應當自有關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規定的項目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文件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文件有效期屆滿內申請變更登記。
股東和股權變更: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當自轉讓股權之日起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退出,其新股東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變更登記。股權變更需要提供《股權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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