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技術企業,淄博高新技術企業存在的問題,高新技術企業如何辦理
對已認定的高企,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中發現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如何處理?
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以書面形式提請認定機構復核。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屬于對是否符合《認定辦法》**條(除(五)款外)注:同時滿足八個條件,除研發費占收入比以外、第十七條注:更名未報告、第十八條注:跨區域整體遷移和第十九條情況注:弄虛作假,環境違法、未報告等的企業,按《認定辦法》規定辦理;屬于對是否符合《認定辦法》**條(五)款注:研發費占收入比產生異議的,應以問題所屬年度和前兩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與同期銷售收入總額之比是否符合《認定辦法》**條(五)款規定進行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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