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共體商標注冊是根據《歐洲共同體商標條例》來進行的一種注冊方式,這是一種區別與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的一種商標國際注冊方式,它也有其優越性,為方便廣大客戶朋友考慮自己企業的商標發展策略,
注冊歐盟商標注冊辦理資料
1、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1 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1份;
2、申請人的詳細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稱,性質、國籍以及詳細地址、郵編,聯系方式;
3、電子版商標標樣,要求為清晰的JPG檔,小于“200KB”,像素介于“400x400--1500x1500”之間(如黑白申請則提供黑白LOGO,彩色申請則需提供彩色及黑色LOGO)。如您在設計方面有困惑,登尼特知識產權中心就是您的有力幫手,我們可以提供商標設計、商標修改、品牌策劃服務;
4、商品名稱和類別。
注冊歐盟商標的注意事項
a)共同體商標注冊對商標的顯著性要求很高,共同體27個成員國中只要一個成員國有人提出異議,且異議成立,將導致整個共同體商標注冊被駁回。盡管該駁回商標可以轉換為國家申請,且保留原共同體商標申請日,但申請人還須支付向每個國家的轉換費用。因此,若選用商標的顯著性不是很強,則不適合申請共同體商標注冊。
b)在內部市場協調局申請共同體商標注冊的時間較難確定,如果一切順利,商標可能在一年內獲得注冊。然而,只要有一個國家提出異議,該商標就不能及時得到注冊,解決異議需花費很長的時間,通常需2年左右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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