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使用中的山特蓄電池因工作狀況不同 ,常有充電不足現象(尤其是短途車輛)。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補充充電 :①電解液比重降至 1.200以下 ;②冬季放電超過 25%;③夏季放電超過 50%;④燈光暗淡 ;⑤起動無力。補充充電分兩個階段進行。階段以額定容量1/10的電流充電 ,到單格電壓為2.4V ,電解液開始放出氣泡為止 ,一般需10~11h。段將電流減半直至充足為止 ,一般需 3~5h。如果電解液比重不合規定 ,應予以調整 ,其方法與初充電相同。c.冬季使用蓄電池應注意 :①**電樁與導線接頭聯接牢固 ,接觸良好 ;②在蓄電池上加裝保溫裝置 ,以免溫度太低 ,電阻增大 ;③按規定調整電解液比重 ;④在發動機運轉 ,發動機向蓄電池充電時加蒸餾水 ,以免水和電解液混合不勻而引起結冰 ;⑤發動機冷起動時應進行預熱 ,每次起動時間不超過5s,重復起動應間隔15s ,如果三次起動不成功 ,應進行檢查 ,不要盲目再起動 ;⑥經常使蓄電保持在充足電狀態 ,以防電解液比重降低而結冰 ,甚至損壞蓄電池。
深圳山特全系列蓄電池使用與護衛
運用前提及環境
1.充電電流(浮充應用):0.15CA以下
2.放電電流領域:0.05CA~3CA
3.環境溫度:0℃~40℃ (適宜的溫度是25℃)
4.充電電壓:(12V電池保舉值)
四周溫度 充電電壓(浮充運用) 放電終止電壓 (浮充運用)
25℃ 13.60 to 13.80V 10.5V
注: 1.當浮充使歷時,充電電流超過0.15CA時,請起先同本公司磋議。
2.0.15CA=0.15×電池容量,0.05CA和3CA以此類推。
存貯充電前提
糊口溫度規模為-15℃~40℃,蓄電池要定期增補電:不充電大約保管的期間
與溫度的干系以下:
20℃以下:9個月
20~30℃以下:6個月
30~40℃以下:3個月
深圳山特蓄電池安裝寄望事務
(1)按上下偏袒正立布置為準則,制止倒立運用電池。
(2)不要在蓄電池上賜與無比的振動與撞擊。
(3)在安設進程中要留神絕緣。
(4)不要把機器安設成密閉形構造。
(5)在安裝歷程中要留心讓電池之間堅持未必的間距,以保障空氣通順。
(6)請不要把不同種類的蓄電池混合應用。
(7)不要讓電池與無機溶劑征戰。
山特蓄電池使用屬意事項
(1)確認使用條件契合廠家的規格申請。
(2)初度使用或臨時放置后使用一定要充電。
(3)UPS用的電池是用于浮充運用,要是頻繁應用蓄電池(相同循環應用),將嚴重
影響蓄電池的涓流壽命。
(4)活期進行蓄電池檢查。
(5)如創造電槽變形及漏液等征象,請不要運用,應以變更。
(6)端子處假設連線不緊,有引活力災的屠戮性。
(7)提倡如無斷電情況可3~6月做一次放電,如發現蓄電池的充電電壓或放電特點
等有無比時,請更改此蓄電池。
(8)電池容量早期容量的50%時,應及時變換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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