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辦理需要什么步驟,有啥用處
國家保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相關法律,為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及加強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制定了《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從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的企業事業單位應依照管理辦法需取得《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國家機關和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應當選擇具有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企業事業單位承接涉密信息系統集成項目。
有啥用?
1.提升企業管理能力: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申請要求企業必須有嚴格的保密組織、保密制度、保密人員等條件,企業在申請的過程中必然要加強完善這方面的管理能力,進而提高企業涉密系統安全能力。
2.提升信任度、提高競爭力:涉密系統集成資質自開放認證以來,對申請企業要求非常嚴格,早些年還對申請數量有明確限制,一般企業很難申請成功,現已有涉密系統集成資質的企業數量也較少,倘若企業能取得涉密證書,無疑就是公司實力和競爭力的象征。
3.市場準入、業務合法化:因國家規定從事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的單位,需取得《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才可從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所以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只有擁有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企業事業單位才可參與。
承接項目范圍?
《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規定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分為**和乙級兩個等級。**資質單位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從事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信息系統集成業務。乙級資質單位可以在注冊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機密級、秘密級信息系統集成業務。
如何申請?
申請**資質的,應當向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材料;
申請乙級資質的,應當向注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書及相關材料。
申請基本條件?
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種類包括:系統集成、系統咨詢、軟件開發、綜合布線、安防監控、屏蔽室建設、運行維護、數據恢復、工程監理,以及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準的其他業務。
申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基本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2)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誠信記錄;
(3)從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人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4)無境外(含香港、澳門、臺灣)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具有承擔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的專業能力。
申請系統集成**資質的具體條件是:
(1)注冊資本3000萬元以上;
(2)從事信息系統集成相關工作的人員不少于200名,其中具有**職稱或者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不少于8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統集成收入總金額不少于2.5億元;
(4)經營狀況良好,近2年度未出現虧損,財務數據通過國家認可的審計單位的審計;
(5)涉密業務研發及辦公場所的使用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實行封閉式管理,周邊環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國家相關保密規定和標準配備、使用必要的技術防護設施、設備。
申請系統集成乙級資質的具體條件是:
(1)注冊資本300萬元以上;
(2)從事信息系統集成相關工作的人員不少于50名,其中具有**職稱或者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不少于2名;
(3)近3年的信息系統集成收入總金額不少于5000萬元;
(4)經營狀況良好,近2年度未出現虧損,財務數據通過國家認可的審計單位的審計;
(5)涉密業務研發及辦公場所的使用面積不少于40平方米,實行封閉式管理,周邊環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國家相關保密規定和標準配備、使用必要的技術防護設施、設備;
證書如何維護?
新申請資質有效期3年,每年需年審及涉密人員專業培訓:集成資質單位(包括**、乙級)應當在《資質證書》頒發滿一個自然年度后或上次年審后的一個月內,資質單位根據《涉密資質單位保密管理自查自評標準》,結合實際開展自查自評,并提交保密管理落實情況年度自查自評報告(以下簡稱年度自查自評報告),由資質單位工商注冊地的省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書面審查。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不再就“年審”開展現場審查,將通過“雙隨機”抽查,加強對資質單位監管。
常見問題解答?
1.申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的保密條件是什么?
答:申請單位應當具備以下保密條件:
(1)保密制度完善;
(2)保密組織健全,有專門機構或者人員負責保密工作;
(3)用于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的場所、設施、設備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
(4)從事涉密信息系統集成業務人員的審查、考核手續完備;
(5)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2.申請條件中的相關業務收入總金額包括哪些?
答:收入總金額是指已實施合同金額總數。收款憑證、合同發票、甲方審簽的(階段)驗收報告,以及**購買服務協議等,均可計入收入總金額。
3.新申請單位為事業單位,其注冊資金如何計算?
答:事業單位開辦資金可視為注冊資金,承擔行政職能、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其收入總金額、盈虧狀況不作為申請必要條件。
4.如何認定申請企業的注冊資本?
答:以營業執照或企業年度報告中的**實收或者認繳資本為準。
5.具有**職稱的人員為返聘人員可否計算在內?
答:從事信息系統集成業務,簽訂聘用合同,從本公司支取工資的人員,即可計算在內。
6.申請多個資質業務類別的單位,如何計算業務收入?
答:拆分涉及多個業務種類的合同,與所申請資質無關的業務收入不在 計算范圍內。
同時申請多個資質的單位,不得將未經拆分的合同金額在多個資質中重復計算。如,一家申請單位同時申請系統集成和軟件開發兩項資質,計算相關業務收入金額時需將收入拆分為系統集成收入和軟件開發收入,兩者不得重疊。
7.因業務需要,申請單位在不同樓層(同一城市不同地點、不同城市)設有多個涉密場所,是否符合申請條件?涉密場所面積可否合并計算?
答:一是各場所均需提供產權證明或3年(含)以上租賃證明,涉密場所平面圖;二是各場所均需滿足保密標準對涉密場所的防護要求,進行封閉式管理并采取相應保密措施;三是各場所均應確實用于涉密生產加工,不得為滿足申請條件拼湊涉密場所面積;四是合并計算面積原則上不超過3處。
8.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單位母公司或子公司是否可以使用資質證書承擔涉密業務?
答:資質證書僅限證書上注明的單位持有和使用。母公司不可以使用全資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法人單位證書進行招投標。獨立法人的子公司也不可以使用母公司法人單位證書進行招投標。
9.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單位擬公開上市,已通過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審核的,可否繼續保持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
答: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單位擬公開上市,已通過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審核的,應當主動向作出審批決定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注銷申請書》,申請注銷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注銷資質后,涉密資質單位要全面落實各項保密要求,妥善處理好已建、在建涉密項目,不得以任何形式承接新的涉密集成業務。
10.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申請單位資本結構要求是什么?
答:1.資質申請單位的實際控制人為中方,無境外(含香港、澳門、臺灣)直接投資,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以及**管理人員無境外(含香港、澳門、臺灣)人員;
2.通過間接投資的外方投資者及其**行動人在資質申請單位中的出資比例,**終不得超過20%;
3.外方投資者及其**行動人在資質申請單位的母公司中的出資比例,**終不得超過20%;
4.資質申請單位股東的實際控制人為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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