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不只是關于商標,商標注冊、版權登記、專利申請這些其實都只是當中的一個分支,這些知識產權之間其實是有所互補,共同構成了企業知識產權的面貌。企業注冊了商標,還有必要申請專利嗎?企業即使已經注冊了商標,也同樣需要得到專利的保護,這是不矛盾的。
商標是用來區分商品和服務來源的標記,當我們注冊了商標后,其他人就不可以在相同和類似的商品和服務類使用相同和類似的商標,從而起到保護的作用。但是商標只是包裝中的一小部分,如果這是這個小標識不同,其它包裝相同,還是會導致消費者的混淆。
如果說一個企業只申請了商標,而沒有相關專利進行保護的話,那么這個企業做的知識產權保護還很初級。別人可以利用專利權擊垮你,不要說你生產的產品沒有技術含量,有一種專利權叫外觀設計專利,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外觀設計”的。普通的消費者往往不太仔細看具體的商標,更多的是憑借包裝來購買的,如果買到劣質的同包裝產品,還會對該品牌產生不良影響。
我國的《專利法》實行的是先申請原則,沒有像商標那樣存在在先使用這一說法,也不對在先使用但沒有申請專利的產品或方法進行保護。另外,商標重在使用,它只是區別其他商品和服務的標志,而專利重在獨占,更能夠實現搶占市場的可能。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申請專利的一些見解。如果您還有關于申請專利方面的疑問,歡迎咨詢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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