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統及信息化應用系統;建筑設備管理系統;技術防范系統;智能卡應用系統;通訊系統;接收及有線電視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布線系統;計算機網絡系統;廣播系統;會議系統;信息導引及發(fā)布系統;智能小區(qū)管理系統;視頻會議系統;大屏幕顯示系統;智能燈光、音響控制及舞臺設施系統;機房工程等相關系統。
1、企業(yè)資產:
凈資產 800 萬元以上。
2、企業(yè)主要人員:
(1)一二建合計 4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工作經歷,完成過以下兩項工作:(1)單項合同額 2000 萬元以上的電子工業(yè)制造設備安裝工程或電子工業(yè)環(huán)境工程;(2)單項合同額 1000 萬元以上的電子系統工程;(3)單項合同額 1000 萬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3)計算機、電子、通信、自動化、電氣中級職稱人員5 人。
(4)技術工人 1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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