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制度
注冊對象是什么?
外觀設計必須新穎且有特點,在進行注冊之前沒有被披露過,除非是在公告寬限期內(如下所述)。對于非可視性的、沒有特殊功能的、或者違背公序良俗或道德準則的外觀設計,不允許進行注冊。“外觀設計”這一術語包括工業品或手工藝品的全部或一部分的外觀,包括準備組裝到復雜產品中的部件、包裝、裝訂、圖形標記和印刷字體等。由常規設計以特殊方式組合而成的產品,也可以對其組合作為整體進行注冊。
誰可以申請注冊?
任何人均可申請注冊歐盟外觀設計,無關他們的國籍或者公司所在國。但是,如果申請人在歐盟沒有定居也沒有有效建立的公司,則必須通過合格的歐盟律師進行申請。
審查
歐盟商標局只根據以下兩個核駁事由對申請進行審查:(i)主要對象是否符合外觀設計的定義;(ii)外觀設計是否違背公序良俗。
申請
允許復合申請,只要證明除了裝飾物外,申請外觀設計的這些產品都屬于同一種類。
公告寬限期
可以提供12個月的公告寬限期,使得外觀設計師在進行注冊之前對商業上取得成功的可能性進行驗證。
延期公布
從注冊日或日開始,公告可以延遲**多30個月,以便使外觀設計獲得保密。
期限
從核準注冊之日起,注冊外觀設計的有效期為5年;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5年;受保護期限**多為25年。授權期限約為3個月。
失效
在獲得外觀設計專有權之后,第三方有可能在核駁事由和相對核駁事由兩方面對外觀設計注冊進行撤銷(如下所述),即已經有相似的外觀設計被注冊。
和許可
歐盟外觀設計轉讓的效力覆蓋整個歐盟范圍;但是許可權可以只授予歐盟的一部分國家。
歐盟外觀設計的主要好處
注冊系統簡易、容易獲得、并具有很高價值
一次性申請,一種語言,一項費用,27個國家
復合申請
延遲公布
公開寬限期
不可保護的對象:
1、隱形零部件
復雜產品的零部件如果在正常使用中是看不到的,則不受保護。
接受申請單位:OHIM(內部協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