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材料要求:1)對同一審批機關許可的資質,企業應按照《實施意見》附件1-1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套。其中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資質的(見《實施意見》的“五、有關說明和指標解釋”中第(三十五)條款),每涉及一個方面的,須另增加《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2)附件材料應按“綜合資料、人員資料、工程業績資料”的順序裝訂,規格為A4(210mm×297mm)型紙(但不得對資料原件放大或縮小),并有標明頁碼的總目錄及申報說明,采用軟封面封底,逐頁編寫頁碼。3)申報材料必須數據齊全、填表規范、印鑒齊全、字跡清晰,材料必須清晰、可辨。4)企業的申報材料必須使用中文,材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須同時附翻譯準確的中文譯本。5)資質受理機關受理后,申報材料不得修改更換。
施工總承包資質
1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2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3 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4 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5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6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7 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8 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9 冶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10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11 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12 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13 民航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承包資質
1 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承包資質 2 建筑機電工程承包資質 3 公路工程類承包資質 4 港口與航道工程類承包資質 5 鐵路電務電氣化工程承包資質 6 水利水電工程類承包資質 7 通用承包資質 8 地基基礎工程承包資質 9 起重設備安裝工程承包資質 10 預拌混凝土承包資質 11 模板腳手架承包資質 12 防水防腐保溫工程承包資質 13 橋梁工程承包資質 14 隧道工程承包資質 15 消防設施工程承包資質 16 古建筑工程承包資質 17 輸變電工程承包資質 18 核工程承包資質
作業資質 1 作業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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