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辦理排污許可證流程
申報辦理排污許可證流程:
申請單位提交申請排污許可證資料 → 環保局辦事窗口收集并審核資料 → 符合受理條件的,打印受理回執 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現場退件并告知 → 分發主管排污工作人員辦理 →環保局工作人員堪查現場 → 短信告知辦理完結領取排污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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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排污許可證申請表》(電子件提交EXCEL格式文檔,紙質件加蓋旗縫章,申請單位申明處加蓋公章);
(2)企業委托書(企業負責人簽名并加蓋企業公章);
(3)歷次環保審批資料(環境影響報告及其批復意見)復印件;
(4)歷次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申請表及驗收核準意見復印件;
(5)有效期內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6)環境監測機構出具的**近一年符合環境監測頻次要求的環境監測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
(7)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表(須經環保分局審核蓋章,并取得申報登記代碼編號)。
(8)按要求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在線監測設備的,應當提供相關驗收材料。
(9)生產過程產生零散廢水、但環評批復不允許排放的企業,需提供零散廢水處理合同及轉移聯單復印件;
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竣工驗收前需投入試運行(生產)的企業,除提交以上1、2、3、4、5、7項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0)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的自查報告,應對照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其批復進行自查,包括已建設備、設施落實情況。
(11)標注主要設備的平面布置圖和設施管道標識圖。
(12)污染治理設施設計方案。
(13)污染事故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