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獎勵
山東省培植一批小微企業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通過現有省級財政科技資金,實施小微企業“小升高”助推計劃,按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的有關標準,加大對小微企業的輔導和培養,規范管理,提升創新能力,支持創業企業健康發展、快速成長。小微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被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受理的,對其申報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專項審計、咨詢等費用給予資金補助。**次申報的小微企業按40%補助;**次申報未通過的,再次申報時按20%補助;單個企業累計高補助不超過10萬元。力爭到2020年培育小微高新技術企業1000家。
濟南市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扶持政策。目前,我市高新技術企業609家,由于政策環境、企業創新水平等原因,已經出現后續增長放緩的態勢。為進一步壯大高新技術企業隊伍,**次提出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高給予10萬元補助。
二、認定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二)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5%;
2. 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4%;
3. 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六)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三、申報流程
(1)申請:企業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向科技經濟發展局產業處簡要介紹企業及產品情況。 (2)初審:根據企業介紹的情況由科技經濟發展局產業處負責初審,必要時可對企業進行實地考察。
(3)上報:根據初審結果,對基本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填報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表井提供相關材料。
(4)復審: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表經過審核后,上報濟南市科技局復審,通過復審的轉報山東省科技廳審批。
(5)審批:經山東省科技廳審查批準后,進行授牌、發證。
(6)復核:每年底由科技經濟發展局產業處對企業進行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