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化妝品申報流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進口化妝品及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實行申報審核制度。進口化妝品需領取《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憑證》
未領取《批件》的進口化妝品及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不得在中國大陸市場上銷售;國家將對未領取《批件》而在中國市場上銷售的國產特殊用途及進口化妝品進行處罰
進口化妝品工具/原料所需準備的資料:
1 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申請表
2 產品中文名稱命名依據
3 產品配方
4 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
5 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
6 檢驗報告
7 產品安全性評估資料
8 授權書復印件
9 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10 承諾書
11 原產國生產和銷售證明
12 生產工藝簡述和簡圖
13 產品技術要求(紙質和電子檔)
14 樣品
一般化妝品所需的具體資料要求:
1 產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質除外)
2 產品銷售包裝(含產品標簽、產品說明書)
3 產品生產工藝簡述及產品設備清單
4 產品技術要求
5 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安全性評估報告
6 委托生產協議復印件(委托生產的產品)
7 市售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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