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一般有七個步驟
一是申請準備
**先要準備好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申請表:營業執照副本或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材料;專職工作人員的身份證、學歷證和具有從事人力資源服務的相關職業資格、從業人員培訓、人力資源等相關專業知識、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書或情況說明;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辦公及服務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材料;固定資產、可靠經費來源證明材料。
二是申請人申請
申請準備完備后,申請人向營業執照審批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三是行政審批部門受理
行政審批部門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審批部門出具《受理通知書》;對不屬于許可范疇或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部門申請;對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發出一次性補正告知書。
四是行政審批部門審核
行政審批部門按照行政許可條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通過書面、現場勘察等方式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審核。審核中發現與提交材料不符的,做出不子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依法申請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五是行政審批部門作出決定
行政審批部門應當自受理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申請之日起20日內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日,并且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之申請人。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向申請人頒發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作出給子行政許可書面決定的并說明理由。
六是行政審批部門文書送達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在批準后10日內送達申請人。
七是行政審批部門公告
凡經行政許可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其許可決定應當在所在地本部門網站等政務服務平臺上進行公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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