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內領事認證中的“單認證”
所謂國內領事認證中的“單認證”,是指我國內出具的涉外公證/書或商業文書擬送往國外使用前,辦-理好我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后,文書使用國告知,無需辦-理該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文書使用國即可接受該文書。這通常被叫做“單認證”。
2.國內領事認證中的“雙認證”
所謂“雙認證”,是指我國涉外公證或商業文書在送國外使用前,辦好我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的地方外辦的領事認證后,還需按文書使用國要求辦-理該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方可被文書使用國接受。這通常被叫做“雙認證”。
3.如何知道要辦-理單認證還是雙認證
一般情況下,應按照有關駐華使領館和文書使用國的要求辦-理單認證或雙認證。
卡塔爾、科威特(同時認證白色產地證)、黎巴嫩、約旦、敘利亞、阿聯酋、伊朗、利比亞使館要求產地證、Invoice必須一起認證。
秘魯使館要求認證產地證需提供Invoice復印件作為參考。
埃塞俄比亞 、韓國 、科威特、(白色產地證英文部分公司填寫,阿文部分由使館翻譯,收20元翻譯費) 、伊朗、意大利使館要求另需填寫特殊表格格式(可向我們索取)。
可申辦大使館認證的文件:
1、經由貿促會或商檢局(法檢產品由商檢局認證)認證 的通關結匯用的商業文件,如原產地證、商業CI、價格單、裝箱單、檢驗證(健康證、分析證、無放射證等)、品質證/書、提單、 各類運輸證明、屠宰證/書等。
2、不屬于上述1的其他文件,如商業合同、協議書、委托 代理證/書、授權書、營業執照、公司章程、銀行資本證明以及業 務證明等(須經中國貿促會做成證明書,然后交外交部和駐華 使館辦-理領事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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