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順智慧養老綜合體運行主體間關系
**先,政府層面,加強養老立法,推動智慧養老服務走上規范化、法制化、制度化軌道;同時,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發揮政府在政策制定、戰略規劃、業務監管上的主導作用,有效規避市場、社會機制內在缺陷,積極建立與多方主體間順暢、良好的合作伙伴關系,實現政府與市場、社會的有效融合,協力促進公共養老服務均等化。
其次,市場層面,辯證理解市場機制在養老服務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審慎對待市場組織的主體性地位,充分整合市場中有利于養老目標達成的資源,運用創新思維和技術優勢生產**惠及老年群體的服務產品,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需求。
**,社會層面,積極發揮社會組織非政府性、靈活性和專業性優勢,彌補政府在提供公共養老服務上的不足,突破市場在解決養老問題上公益性缺失的困境。
2.加強對智慧養老綜合體發展的多元監管
一方面,作為政府職能部門,需要制定智慧養老綜合體準入門檻和行業標準,扮演好事中事后的監督者角色,切實保護網絡安全和公民個人隱私,提高涉事主體的違法成本;同時,拓展培訓渠道,向老年人提供更多網絡使用方面的線上線下課程,幫助老年人學習和掌握網絡安全使用知識、方法,彌補“銀色數字鴻溝”,防范網絡數據安全問題于未然。
另一方面,積極發揮養老服務行業協會的作用,堅持多元對話,平衡相關方利益,建構綜合監管框架。而作為直接對接服務對象的養老企業則應樹立強烈的社會責任意識,端正義利觀,正視養老服務實體重資產、資金回收慢、利潤率低的客觀現實,深耕所在領域,走目標長遠之路。
3.倡導“以老為本”的智慧養老綜合服務理念
倡導“以老為本”**先要強調的是尊重和愛護長者,了解老年人的基本特征,以老年人的實際需求為根本,構建以老人為中心的養老服務網絡平臺。智慧養老政策制定者、養老產品設計者和養老服務提供者都應做到以讀懂老年人為前提,使建設的養老設施盡可能與老年人身體狀況相結合,開發的老年用品或服務盡可能簡單便捷,并充分尊重老年人的自主性選擇,借助“互聯網+”的開放、包容的優勢實現技術精度與人文溫度之間的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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