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蓋章文件內未提及巴基斯坦客戶的公司信息,請在提交的蓋章目的函說明里提及一下 。
肯尼亞領事要求提供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說明”
肯尼亞領事通告,即日起,凡送該領事蓋章的文件均需附上一份中英文的“使用目的說明”,需用中英文詳細寫明公司辦-理文件用途,并加蓋公章。請廣大企業遵照執行。
巴西駐華領事明確劃分領事蓋章業務受理領區
巴西駐華領事告,即日起,江浙滬皖魯五省出具的文書送巴西駐上海總領事蓋章,閩粵桂瓊湘滇貴七省出具的文書送巴西駐廣州總領事蓋章,領事不再蓋章來自上述區域的文書。望廣大企業遵照執行。
領事蓋章的費用
1.一般情況下,辦-理領事蓋章所發生的費用由我司先行墊付,待蓋章文件寄回,再據實結算。對于有不良記錄(結算不及時等)的合作伙伴,則應預交辦-理費用。
2.已送進領事進行蓋章的文件或單據,申請單位發現錯誤要求退回的,須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書面撤單申請,貿促會可以幫助及時追回,但其已發生的費用,申請單位必須承擔。
3.由于各個國家領事的規定、收費及注意事項時有調整,所以辦-理領事蓋章的費用不是一成不變的。
領事蓋章的概念
領事蓋章(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又稱“領事蓋章”。從廣義上來說,領事蓋章是指由外交、領事機構證明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上**一個簽字或印章屬實,從而使該文件具有境處使用的法律效力。
在我國出口貿易中,許多國家和地區對我國的出口企業所提供的涉外商業單據和文件,要求經該外國駐華領事蓋章,方可在進口時辦-理通關結匯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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