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內容及收費暫行標準
根據重大事項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個要素,主要圍繞以下內容進行評估。(一)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是否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是否符合國家、省政府的戰略部署、重大決策以及暫行辦法。(二)是否符合本省、本系統近期和長遠發展規劃,是否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是否符合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是否兼顧了各方利益群體的不同需求,是否考慮了地區的平衡性、社會的穩定性、發展的持續性。(三)是否經過充分論證,是否符合大多數人民群眾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財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圍內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確保連續性和穩定性,時機是否成熟。(四)對所涉及區域、行業群眾利益和生產生活的影響,群眾對影響的承受能力,引發矛盾糾紛等的可能性。(五)其他有可能引發不穩定因素的問題。
1、編制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基準收費標準
總投資 |
費率 |
報告編制費用算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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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投資 |
費用算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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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億元(含)以下 |
- |
1億元 |
6萬元 |
1億元-5億元(含) |
0.025% |
5億元 |
6萬元+(50000萬元-10000萬元)*0.025%=16萬元 |
5億元-10億元(含) |
0.018% |
10億元 |
16萬元+(100000萬元-50000萬元)*0.018%=25萬元 |
10億元-50億元(含) |
0.00625% |
50億元 |
25萬元+(50000萬元-10000萬元)*0.00625%=50萬元 |
50億元以上 |
- |
- |
50萬元 |
2、評價建設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基準收費標準
總投資 |
費率 |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評價費用算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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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投資 |
費用算計 |
||
1億元(含)以下 |
- |
1億元 |
4萬元 |
1億元-5億元(含) |
0.015% |
5億元 |
4萬元+(50000萬元-10000萬元)*0.015%=10萬元 |
5億元-10億元(含) |
0.01% |
10億元 |
10萬元+(50000萬元-10000萬元)*0.01%=15萬元 |
10億元-50億元(含) |
0.0025% |
50億元 |
15萬元+(50000萬元-10000萬元)*0.0025%=25萬元 |
50億元以上 |
- |
- |
25萬元 |
3、分檔收費調整系數(1)行業調整系數在上述基準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根據《關于深入開展終點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通知》(滬發改投[2011]169號)對重點領域建設項目的劃分,按照下表的具體劃分標準乘以相應的調整系數,進行調整:
重點領域建設項目分類 |
調整系數 |
環境設施 |
1.2 |
能源 |
1.2 |
工業 |
1.0 |
社會事業 |
1.0 |
交通運輸 |
1.0 |
農業 |
1.0 |
其它 |
1.0 |
(2)社會穩定風險敏感程度調整系數在上述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根據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敏感程度,按照下表的具體劃分標準乘以相應的調整系數,進行調整:
社會穩定風險敏感程度 |
調整系數 |
項目規劃方案或環境影響評價公示后,項目前期已發生事件的項目 |
1.2 |
項目規劃方案或環境影響評價尚未公示,項目社會穩定風險 |
1.0 |
項目規劃方案或環境影響評價已公示,未發現重大社會穩定 |
0.8 |
(3)區域范圍調整系數在上述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根據項目所在區域所處地理位置以及是否為建成區劃分,按照下表的具體劃分標準乘以相應的調整系數,進行調整:
區域劃分 |
調整系數 |
環外以內 |
1.2 |
環外以外建成區 |
1.0 |
環外以外非建成區 |
0.8 |
按上述(1)-(3)調整系數對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咨詢服務收費進行調整后,編制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收費6萬元的,按6萬元計取,高于50萬元的按50萬元計?。辉u價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收費4萬元的,按4萬元計取,高于25萬元的,按25萬元計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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