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給巴爾島COC認證
實施的目的:
(1)確保只有符合標準要的產品被進口到桑給巴爾島;
(2)保護公眾免受可能危及公共健康、安全與環境的不合格產品的影響;
(3)保護當地制造商免受來自進口不合格產品的不公平競爭;
(4)防止不合格商品傾銷到桑給巴爾島。
涉及的范圍:
評估所有受監管的進口產品是否符合桑給巴爾島標準或已批準的標準。
桑給巴爾島PVoC計劃所監管的商品清單:
**類:玩具及運動用品;
類:電子電氣產品;
第三類:汽車;
第四類:化工品;
第五類:機械材料和燃氣用品;
第六類:紙和文具;
第七類:家具(木制及金屬用品);
第八類:紡織、皮革、塑料和橡膠制品;
第九類:安全(個人防護)設備;
第十類:食品;
**類:二手產品;
第十二類:燃料產品。
桑給巴爾島PVoC計劃豁免的商品清單:
**類:個人財物和人道主義物資;
類:已獲得國家標準局認證來自EAC成員國的產品;
第三類:機動車輛;
第四類:用任何運輸方式的FOB貨值都不超過1000美元的貨物。
驗證流程
出口商應向科耐檢測提交下列文件:
(1)認證的申請書(表明入境點為桑給巴爾島);
(2)形式發票;
(3)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4)整合文件(測試報告、質量證書、分析報告等);
(5)**終發票(來自附近國家的空運,快遞和貨運費除外);
若要獲取符合所有標準或技術要求的證書,貨物必須經過以下一個或任意組合的驗證過程︰
(1)實物檢查;
(2)實驗室測試;
1.認證服務提供者的實驗室。
2.具有特定的產品測試標準ISO/IEC 17025測試資質的認可實驗室。
3.(a)由認證服務提供者人員目睹見證的制造商實驗室提供測試;或(b)制造商實驗室提供如下資料:
—制造商已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
—制造商提供他的實驗室設備列表和**的校準記錄。
(3)工廠審核;
(4)核實文件。
在驗證過程完成并且結果令人滿意之后,出口商必須提交**終發票(來自附近國家的空運,快遞和貨運費除外)才能獲得CoC證書
評估方法
出口商要證明其產品的符合性,并獲得符合性證書(CoC)有以下三種方法:
途徑A:適用于任何貨物和任何交易者;
途徑B:推薦用于具有同質產品的常見出口商(注冊每年更新,需要持續遵守);
途徑C:用于認證產品。
符合性證書(CoC)
符合性證書(CoC)是為證明貨物符合相關批準標準而頒發的文件。
(1)該文件是**所需;
(2)對于運往到桑給巴爾島沒有CoC符合性證書的的貨物,進口商可能被處以15%的CIF(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處罰。
(3)桑給巴爾島標準局(ZBS)只會批準放行完成測試(如適用)并驗證符合標準的商品。賣方有責任確保只有具備有效符合性證書或確認符合認證決定的貨品運送到桑給巴爾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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