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答這個問題之前,陜西法律咨詢服務千納美先來給您講個真實事例,小麗在剛畢業之際,決定報考公務員,想著為人民服務,小麗一直努力學習,在自己取得了筆試**面試的好成績,**終以綜合成績**進入到了政審環節,本以為可以坐等上崗,但是**政審沒有通過,原因就是她的父親正在服刑而導致的政審沒有通過。
也許有人會問,為什么父親或者母親犯罪會影響到自己的孩子考公務員,這不就是古代的連坐嗎?**先,我國刑法實行罪責自負、反對株連的原則,并且事實上并非只要父母犯罪其子女考公務員就會受限,不能考公務員的限制還是很嚴格的,并非是只要父母犯罪就不可報考,是有一定的條件限制的,下面就由陜西法律咨詢服務小編來為您解答關于父母犯罪兒女報考公務員的相關問題。
我國《公務員法》十六條的規定,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公務員法》中并沒有明確的規定父母犯罪是否影響孩子報考公務員,但是否就意味著父母犯罪對孩子報考公務員沒有影響嗎?
不是的,還是有影響的。《公務員法》沒有做明確的規定,但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由此看來,我國對于人民警察或者政法類的警察的政審還是比普通的公務員嚴格的,對于公務員的考試各地的規定也是不同的,所以當有上述情況的時候,但是又不確定自己是否能報考公務員時,可以咨詢當地的人社局。也可以找陜西千納美法律咨詢服務平臺,24小時在線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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