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對外經貿往來的日益頻繁,越來越多的企業向國外出口商品,開展經貿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據、證明等文書往來,中國與國外文書真實性的采信與法律效力問題成為一個重要課題。領事認證作為國家之間的文書推介活動,可通過對有關公證文書和商業文書環環相扣的確認,有效避免文書接受國因懷疑簽字或印鑒的真實性而拒絕接受文書。可以說領事認證是企業出口可少的“通行證”。要想獲得這個“通行證”,除了要辦-理外交部領事司的認證手續外,同時還要辦-理外國駐華使館的認證手續。有了領事認證這個“通行證”,企業的文書才能與使用國當地的文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國被接受。
領事認證的辦-理程序
申請與審核
我國出口企業在出口貿易業務中,根據進口國的規定或進口商的要求,需要對涉外商業單據文件辦-理領事認證時,出口企業可以委托貿促會代為辦-理。
委托代理時,申請單位應填寫《領事認證申辦表》,提交需要辦-理領事認證的單據文件。單據文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符合使領館的規定要求(語言、份數、相關單據文件);
——單據文件必須合法有效、真實可靠、正確無誤;
——單據文件應當是正式制作的,根據需要可以是正本、副本、甚至是復印件(如報關單),但不能為手寫。
——單據文件卷面整潔,文字、簽字應當清晰;印章不清、模糊,蓋倒、重復蓋兩個章的單據文件不受理。
貿促會簽證機構經審查,認為材料齊備、符合條件的,可以接受代理申請。
領事認證,是指根據進口國要求,申請單位將本企業在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的有關文件或單據(證)經貿促會證明/認證后還需遞交該國駐華使領館進行認證的活動。
領事認證既是外交領事職能又是國際貿易慣例,是一項時間緊、環節多、政策性都較強的業務工作。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領事認證業務量逐年遞增。歡迎廣大外貿公司,出口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隨時前來垂詢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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