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近幾年來,我國向拉美、非洲、中東等國家和地區的出口逐年增加,尤其是輕工業品占有較明顯的優勢,這些國家和地區已成為我國對外出口的新興市場。這些國家處于保護本國市場的需要,紛紛制定了嚴格的貿易保護政策,其中許多要求我出口商品單證必須經過進口國駐我國使館的認證,才可辦-理通關手續。目前,要求使館認證的主要國家有阿根廷、埃及、沙特、伊朗、阿聯酋、土耳其等,但除中東、南美、非洲等地區,一些歐美國家也正加入到這一行列中來。
外交部領事司和使領館認證
對申請單位提交代理的單據文件審核后,對于可以辦-理領事認證的單據(如產地證)和官/方機構、公證部門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動植物檢疫局出具的動植物檢疫證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領事司進行認證。對擬辦-理的領事認證,屬于貿促會認證范圍的單據文件,如:INV、提單、屠宰證、商檢公司出具的商檢證、保險公司出具保險單等,先由貿促會直接加蓋單據證明章予以認證,然后送外交部領事司認證。對于需制作國際商事證明書的,先交中國貿促總會出具國際商事證明書,再送外交部領事司。
在領事認證中,由我國外交部領事司對單據文件行認證是外國駐華使領館領事認證的先決條件。作為領事認證的前提和必經的程序,我國外交部領事司的認證是代表國家對涉外商業單據文件進行審查。因此,對于需要領事認證的單據文件在外國駐華使領館認證前,必須先由我國外交部領事司認證,而不得直接交使領館認證。
外交部領事司辦妥認證后,由外交部駐外機構服務中心送外國駐華使館辦-理領事認證。
領事認證的作用
1、通過領事認證證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單據文件的印章及簽字真實,從而向域外機構起一種證明和介紹作用。
2、作為出口結匯的一個必經程序和出口貿易的一個重要環節,通過領事認證,可以使被認證的單據文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域外發生法律效力,并被進口國有關機構(如、銀行等)所承認和接受。
3、通過領事認證可以使進口國的駐華使(領)館對我國與其貿易進行審查,特別是就進口國實行特殊貿易政策(例加禁止或進口、反傾銷)的貨物實施審查并加以控制。
領事認證的申辦手續一般是企業提交的商業單據和文件經貿促會或其它公證機構認證后再由外交部領事司認證處認證,**再送相應的駐華使(領)館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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