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與注冊資本認繳制
問題一,實施注冊資本認繳制后,公司股東注冊資本未到位或者未到位,在實收資本不增加的情況下可以注銷嗎?
可以,前提是公司凈資產足以**權人。若不足以**權人,認而未繳的注冊資本必須實繳到位。
問題二,問題一情況下公司注銷后,股東對未清償的公司債務還要償還嗎?
股東若無實繳,以認繳出資額為限承擔連帶責任;若部分實繳,以未實繳部分為限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注銷周期和代理費的多少,與哪些因素有關?
導致注銷難度增加或延長注銷周期的因素
1、各種原因遺漏了分公司的注銷或遺漏了銀行久懸戶;
2、部分證照遺失未補
3、賬面上有大額往來款
4、債權債務關系復雜
5、公司財務、會計制度不健全,比如以公司名義買房買車未入賬
6、稅務清算審計時發現經營違規
7、稅務要求大額補稅
8、清算時員工遣散困難
9、存在工商、稅務等政府行政部門已經下達但尚未執行的嚴重行政處罰
10、公司注銷過程中,商委或工商或稅務部門涉及到注銷的政策或流程突然變化,導致之前部分注銷工作無效或者增加了之后的工作量或者復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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