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稅務改革
利得稅兩級稅制,**200萬元盈利稅率降至8.25%,余下盈利為16.5%。
▶ 寬免海事保險業務一半利得稅;
▶ 預留55億元發展數碼港第五期,容納更多科技公司和初創企業;
▶ 預留160億元供大學增建或翻新校舍設施,尤其是科研設備;
▶ 向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轄下研究資助局研究基金注資200億元,提供研究經費;
▶ 推展2個專注「人工智能及機械人科技」和「**科技」的創新平臺;
▶ 今年推行20億元「再工業化資助計劃」;
▶ 擴大科技園公司「科技企業投資基金」至2億元;
▶ 撥款8億元,支持大學、重點實驗室及工程技術中心進行科研及研發成果轉化;
▶ 向「電影發展基金」注資10億元;
▶ 撥款1億5千萬元,支持非政府機構開發國際爭議解決網上平臺;
▶ 發行**批政府綠色債券;
▶ 為財務匯報局提供4億元種子基金;
▶ 撥款3億5千3百萬元,繼續落實《香港旅游業發展藍圖》。
香港個人所得稅稅率在0-17%之間,同時香港政府也設置了不同的個人免稅額。
個人基本免稅額為132,000港元,除此之外還有已婚人士免稅額、子女免稅額、供養父母免稅額、單親家庭免稅額等。若是一家人僅一人工作,所需繳納的稅幾乎為零。
常見的增值稅在香港是不征收的,香港稅務的優勝之處在于只設三項直接稅,并設有免稅額制度,使稅負得以減輕。三項直接稅為:
▶ 法團**200萬港元的利得稅稅率為8.25%,其后的應評稅利潤則為16.5%。至于獨資或合伙業務的法團以外人士,兩級的利得稅稅率相應為7.5%及15%;
▶ 個人薪俸稅標準稅率為15%;
▶ 物業稅率定為15%。
對銷售稅 / 消費稅 / 增值稅、預扣稅、資本增值稅、股息稅、遺產稅等稅項一律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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