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建設部負責編制**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建造師執業資格的培訓等有關工作。**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從業方向:
取得建造師資格證書后,可以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施工活動的管理工作或從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在行使項目經理職責時,**注冊建造師可以擔任《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中規定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