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從事人類生活與生產服務的各種民用與工業房屋及群體的綜合設計、室內外環境設計、建筑裝飾裝修設計,建筑修復、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構筑物的設計,從事建筑設計技術咨詢,建筑物調查與鑒定,對本人主持設計的項目進行施工指導和監督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實施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制度。
職業要求:掌握建筑工程基本理論和知識,具備崗位職業能力,從事建筑工程生產技術與管理工作的*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從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建筑工程現場的施工技術和工程管理能力。
專業學習:報考建筑工程師系列,**對口的專業是建筑工程技術。其核心課程,包括建筑材料、建筑識圖與構造、建筑力學、建筑結構、地基與基礎、建筑施工技術、建筑工程測量、建筑施工組織、高層建筑施工。
建筑工程計量與計價、工程項目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工種操作訓練、課程設計、工程實踐、崗位實習等。就業領域,是土建施工領域技術與管理工作。
一、建筑工程師職稱評審條件:
1.助理工程師(初級職稱):(條件不夠可以聯系我)
(1)碩士研究生畢業可直接參加評審認定;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
(3)大專畢業,任技術員崗位2年以上,或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
(4)中專畢業,在聘任技術崗位4年以上,或從事專業工作5年以上;
(5)無學*,在聘任技術員崗位5年以上,或從事專業工作7年以上。
2.中級職稱:(條件不夠可以聯系我)
( 1)博士研究生畢業可直接評為中級;
(2)碩士畢業擔任助理2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擔任助理4年以上;
(4)大專畢業擔任助理4年以上,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
(5)中專(高中)畢業擔任助理5年以上,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三年以上;
(6)初中以下學歷人員擔任助理5年以上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
3.*職稱:(條件不夠可以聯系我)
(1)博士畢業取得中級2年;
(2)碩士畢業取得中級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級5年;
(4)大專畢業取得中級5年以上;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八年。
(5)中專、高中畢業取得中級5年以上,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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